2007年4月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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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钱亲姐夫绑杀小舅子 为“义”民警徇私放纵嫌犯
陈治然

  因赌博而赌债高筑,被逼得走投无路,仙居县的王伟杰竟财迷心窍,铤而走险,伙同赌友张洪阳,绑架了11岁的小舅子,敲诈岳父母50万现金,为能独占岳父母的财产,又指使杀害小舅子,不料事情败露,双双锒铛入狱。当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张洪阳竟是一名负案在身但尚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为查明事实真相,检察机关根据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终于查清承办张洪阳故意伤害一案的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马赢因朋友说情而徇私枉法,采取不立案等等消极行为致使张一直逍遥法外再次制造了绑架杀人惨案的案外案。
  2006年12月13日,王伟杰、张洪阳因犯绑架罪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3月20日,马赢因犯徇私枉法罪被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金钱VS亲情
  姐夫绑架杀害小舅子
  今年26岁的王伟杰是仙居县下各镇下山头村人,2000年在浙江某高校法律专业毕业后回到仙居老家,在仙居县城关派出所当了4年协警。2004年因多种原因辞去工作,独自做些小生意养家糊口。然而好景不长,王伟杰逐渐迷上了“六合彩”,越赌越输,越输越赌,负债从几千几万直至几十万,不可自拔。
  2006年8月中旬的一天,王伟杰接到赌友张洪阳的电话,说自己负债近20万元,明天债主要上门逼债,让他过来一起商量办法。于是王伟杰赶到张洪阳所住的宾馆,两人苦思冥想,最后想到了绑架敲诈,并把目标投向了王伟杰11岁的小舅子林学。因为王伟杰认为他岳父母家里比较富裕,钱不成问题,同时他又不会轻易暴露,并且能够时刻掌握事情进展。在商量过程中王还要求张绑架后一定要杀死其小舅子,只有灭了岳父母这个独子,其财产才非他莫所,事后一定给予好处。
  6月2日下午,王伟杰、张洪阳借了一辆面包车,来到林学就读的仙居县第一小学门口,企图在林学放学后将他骗上车,后因王伟杰担心事情败露,谎称其岳母正在门口接其小舅子,两人便放弃了此次行动。
  6月4日下午,张洪阳再次打电话给王伟杰,催其早点把事情办了,以防夜长梦多。于是王伟杰借来一辆面包车交给张洪阳,要他紧跟其摩托车后,到其岳父租房处见机行事。当王伟杰来到其岳父母租房处时,发现其岳父母都在午睡,只有其小舅子林学一个人在玩。不久其岳父母去了正在装修的新别墅处,王以帮忙接网线为借口也一同前往,半小时后他借口到电脑店买东西为由,马上赶回岳父租房处,骗林学说接他一起去新别墅。林学信以为真,跟着王伟杰下楼,坐进停在旁边早已等候多时的张洪阳的面包车。林学做梦也没想到毫无人性的姐夫竟把他送上一条不归路!
  王伟杰见已鱼儿已上钩,急忙赶回新别墅处。林学上车后,张洪阳立刻加大油门,开到新桥谷坦水库旁,停车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林学活活勒死,并剥光林学的衣服,将其尸体扔到一杂草丛生的隐蔽处,同时为防止留下指纹,便包好林学的衣服将它扔进一条大溪里冲走。张洪阳返回县城后,立刻与王伟杰取得联系,王要他马上买一张新手机卡,用普通话敲诈50万现金并告知其岳母的手机号码。
  下午4时许,王伟杰岳母林某接到张洪阳的电话,称林学已被绑架,要她马上送赎金50万元,否则后果自负。为防止绑匪撕票,王伟杰岳母一家急忙向亲朋好友四处借钱赎人,得知情况的王伟杰暗暗发笑。张洪阳的威胁电话一个又一个,王伟杰岳父母一家因一时筹不到这么多现金十分为难,最终向仙居县公安局报了案。
  仙居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仔细排摸,一举侦破王伟杰、张洪阳绑架杀人一案。案件虽然破了,但人们一直不敢相信指使杀害林学的人竟是他朝夕相处的亲姐夫。

  友情VS法律
  从警10年民警徇私枉法
  王伟杰、张洪阳绑架杀人一案被移送到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张洪阳曾交代2005年12月因赌债与仙居人王某发生纠纷,率人将其砍成重伤的事,认为既然张洪阳有案在身,又怎么能够一直逍遥法外呢?于是办案人员立刻向该院领导汇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秘密对该案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发现承办该故意伤害案的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马赢有重大渎职犯罪嫌疑,遂指定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
  三门县检察院于2006年11月9日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马赢进行立案侦查,终于查明,张洪阳故意伤害一案中,因马赢徇私枉法导致张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追究刑事责任的真相。
  2005年12月5日下午,张洪阳因赌债与王某发生纠纷,纠集曹某等4人手持大砍刀,将王某砍成重伤。作案后当天张洪阳等4人一起逃到青岛躲避。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指令该所民警马赢负责处理此案。
  得知公安机关已插手此事,张洪阳等人惴惴不安,想摆平这件事。这时,张洪阳想起了曾在仙居县城关派出所干过协警的王伟杰,便打电话给王伟杰。王伟杰告诉他一方面要通过关系与王某进行私了,另一方面由他出面找承办人说情,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追究刑事责任。
  受朋友之托的王伟杰找到马赢。因王伟杰曾在城关派出所呆过4年,两人交情不错。王告知马赢,张系其好友,要求在处理方面给予一定照顾,后来王伟杰又多次打电话给马赢了解案情。在与被害人调解过程中,经过朋友的努力,王某答应以16万元人民币进行私了,但张洪阳担心万一私了后又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他从青岛秘密潜回仙居,准备与马赢见面。
  12月下旬一天,王伟杰将正在上班的马赢约到仙居县移动公司停车场,将张洪阳介绍给马赢。三人坐在车上一阵寒喧后,王伟杰告诉马赢,该案被害人同意私了,但担心王某的伤情鉴定为重伤而事情难办。面对犯罪嫌疑人,马赢不但没有采取相关措施,反而泄露案情,告诉他们王某指认张洪阳作案相当明确,他也无能为力,若王某之前指认不是很清楚的话,那另当别论。
  12月24日,在朋友项某等人的主持下,张洪阳与王某进行私了,张洪阳同意赔偿给王某16万元人民币,作为交换条件的是王某要改变指认张洪阳砍伤他的证言,不去做伤情鉴定,为防后患。张洪阳的朋友曹某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第二天上午,王某来到仙居县城关派出所马赢处作了第二份笔录,按协议书约定,他完全推翻了第一次指认张洪阳砍人的证言。而马赢明知王某有意为张洪阳开脱,却毫不质疑,仍然按照王某的陈述形成一份有利于张洪阳的笔录,同时马还交给王某鉴定委托书要求其去鉴定,而王某却将拿到的鉴定委托书交给了调解人曹某,一直未去鉴定。此后马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要王去作伤情鉴定,此案一直搁置。2006年6月4日,张洪阳伙同王伟杰再次实施绑架犯罪,并杀害被绑架人林学。6月26日仙居县公安局对王某的伤情作出鉴定,认定其损伤已构成重伤。作为一位1995年起就从警的马赢,本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却为顾及朋友之情,竟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为此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陈治然)

编后:
  “义”字作怪,马赢丧失了一个警察应有的准则和良心,他玷污的是警察的荣誉和法律的尊严。由此可见,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手握公权力的公安司法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绷紧法律这根弦,防患于未然,决不可重蹈本文马赢的覆辙。